言情
夜色如墨,沉沉地压在维也纳老城的屋脊上。街灯昏黄,映照出石板路上斑驳的水痕,仿佛昨夜又下过一场无人察觉的雨。我站在钟楼的尖顶,黑裙被风掀起一角,像一只不肯归巢的蝙蝠。几百年了,我始终记得第一次饮血时那股铁锈味混着玫瑰香的滋味——那是1798年,一个穿红裙的歌女在剧院后台被我咬破颈动脉,她临死前竟还哼着莫扎特的咏叹调。 长生不是恩赐,是诅咒。美貌亦然。 人类总以为永生是神迹,却不知时间是最锋利的刀
云笙站在宴会厅的落地窗前,指尖轻轻摩挲着高脚杯的边缘。水晶吊灯在她身后投下细碎的光斑,映得她眼底一片冷意。就在十分钟前,她亲眼看见未婚夫林骁搂着自己的亲妹妹云瑶,在花园角落里亲吻。那画面像一把钝刀,缓慢地割进她的心口。 她没有哭,也没有闹,只是转身离开,径直走向了宴会另一端那位被众人敬而远之的男人——穆九爷。 穆沉舟,三十有二,权势滔天,是林骁的亲叔叔,也是整个江城最令人敬畏的存在。他坐在主位
华南从没想过,自己会以这种方式离开那个魔法世界。 那天,他正被一群猎魔人追杀,浑身是血,魔力几近枯竭。他本就是个异类——不会咒语,不懂符文,却偏偏能撕裂空间。这种能力在魔法界被视为禁忌,人人喊打。他逃到悬崖边,身后是刀光剑影,前方是万丈深渊。就在他准备纵身一跃时,脚下突然裂开一道漆黑的缝隙,将他整个吞了进去。 再睁眼,他躺在一片陌生的草地上,天空湛蓝,空气里没有一丝魔力波动。这里没有魔法
陈一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上班族,三十出头,在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。每天朝九晚五,挤地铁、吃盒饭、改方案,生活像被设定好的程序,日复一日地重复着。他住在城市边缘的一间老式公寓里,窗台上的绿萝都快枯死了,也没人记得浇水。 那天下班,天色阴沉得厉害,乌云压得低低的,空气闷得让人喘不过气。陈一升没带伞,刚走出写字楼,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。他狼狈地躲进路边一个废弃的旧货市场,想等雨小些再走
夜色如墨,浓得化不开。林默站在街角的电话亭里,手指微微发抖。他刚从一场噩梦中惊醒,却发现自己手中多了一张泛黄的纸——一张通缉令。 上面没有照片,没有罪名,只有他的名字、身份证号,以及一行血红色的小字:“你已被选中。任务一:在午夜前,进入废弃的仁和医院地下室,并带回一件‘属于死者的物品’。失败者,将被抹除。” 林默盯着那行字,喉咙干涩。这不是玩笑。就在十分钟前
夜色如墨,江北医学院的校园被一层薄雾笼罩。路灯昏黄,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。清羽裹紧外套,独自走在那条被学生私下称为“断魂路”的小径上。这条路夹在解剖楼与旧实验楼之间,两侧高墙遮天蔽日,白日里都少有人迹,更别提深夜。 她本不该来。可今晚偏偏轮到她值晚班整理病理标本,实验室关门太晚,又不愿绕远路回宿舍,便壮着胆子抄了近道。风穿过墙缝,发出呜咽般的低鸣,像是有人在耳边轻语。她加快脚步
刀蓝第一次见到欧七,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傍晚。 她刚从舞蹈室出来,脚踝还隐隐作痛,雨水顺着发梢滴进衣领,冷得她直打哆嗦。街角垃圾桶旁蹲着个男人,浑身湿透,却像座雕塑般一动不动。他穿了件不合身的旧夹克,袖口磨得发白,裤脚卷到小腿,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腿肌肉。雨水顺着他下颌的轮廓滑落,在路灯下泛着微光。 “喂,你没事吧?”刀蓝走近几步,声音里带着点不耐烦。她最烦这种装深沉的流浪汉。 那人缓缓抬头
夏黄泉这辈子最后悔的事,就是翻开那本封面泛黄的侦探小说。 书里那个叫商碧落的男人,总在月光下出现,眉眼清冷,声音低柔,像一缕穿堂而过的风。她曾以为他是故事里最温柔的配角,是主角团背后默默支撑的影子,是那种即便世界崩塌也会为他人点一盏灯的人。可看到结局时,她才明白——他根本不是什么月光美青年,而是整本书里最阴毒、最狡诈、最该死的反派BOSS。他用温柔做饵,把所有人骗进陷阱
旧魇花 千年前,大荒纪末,天象异变,赤地千里。史书记载,彼时有一奇花,名曰“旧魇”,通体漆黑,花瓣如刃,花心幽蓝,夜中自燃微光。花开之处,草木枯死,水源干涸,生灵避之不及。更可怕的是,凡目睹此花者,皆会陷入重复的噩梦,梦见自己曾犯下的罪孽,一遍又一遍,直至神志溃散。王朝因此动荡,诸侯割据,最终在一场无名大火中,整座皇城化为焦土,旧魇花亦随之湮灭于尘烟。 千年之后,无人再信此花存在
晋美无双 初春的风裹着黄沙,刮过破败的村落。张敏敏蜷缩在草堆里,手指冻得发紫,却仍死死攥着半块干硬的馍。她不是什么穿越女主,没有绝世容颜,更没有金手指。三个月前,她还只是个普通大学生,在图书馆翻看一本残破的《晋书》,再睁眼,便成了这乱世中一个无名无姓的流民。 她记得自己曾幻想过穿越——锦衣玉食、权倾朝野,至少也该有个俊朗王爷相救。可现实是,她连名字都被人夺走。收留她的老妇人唤她“阿芜”
